日前,银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银行业市场准入工作程序,构建内外一致的市场准入规则体系,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决定》对《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事项包括:缩减银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范围,优化相关任职资格条件,优化银行发行债券审批的范围和机制,以及依据中外一致原则修改部分条款等。系统重要性银行应每年通过官方网站或年度报告披露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监管指标情况,并说明附加监管要求满足情况。披露时间不得晚于每年4月30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应当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申请延迟披露。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决定》并适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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