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4号联合公告,统筹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步开放下一阶段,多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优化各项制度安排,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加友好便利的投资环境,支持构建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水平金融开放格局,提高金融市场国际竞争力
据介绍,在市场准入程序方面,境外机构投资者以法人身份进入市场对于拟备案机构的新增产品和已经备案的产品,无需逐一备案对于已备案的产品,现有债券账户可保留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并入法人层级,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应提供非交易转让服务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持相关备案文件等材料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后,可直接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名单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查询,也可通过互联互通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两种方式都不需要分别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