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市医保局发布《关于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职工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通知》,对厦门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等22个困难行业职工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国家,省,市新增困难行业参照执行
延期缴费的范围和期限为:在厦门注册并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参保人员为单位今年6月至12月,应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可以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符合缓缴资格的参保单位,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申报缓缴期间每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确认是否申请缓缴。
延期资格确定
《通知》明确,市税务局在办理商事主体登记时,结合参保单位申报的行业类型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确定参保单位的延期缴纳资格,不增加参保单位的交易负担。
参保单位登记的行业类型不能满足认定延期缴费资格需要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参保单位出具其行业类型的承诺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付出时间
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最迟应当在12月31日前缴纳逾期缴纳的,从规定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根据实际需要,参保单位可自愿提前申报缴纳延期费用与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减员前缴纳延期费用参保单位被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足额缴纳延期费用,然后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中小企业申请增信基金免服务费
6月1日至12月31日免费。
最近几天,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缓解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稳定经济市场,对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增信资金的中小企业免收增信服务费。
根据消息显示,以往中小微企业可享受增信基金服务费五折优惠,具体贷款利率400万元及以下0.5%/年,400万元至700万元贷款0.75%/年,700万元及以上贷款1%/年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此项费用的费率为0
厦门增信基金成立于2020年3月由市财政,各区,合作银行按6:2:2的比例共同出资,按出资比例分担风险的风险补偿资金池截至今年5月底,已为我市3800多家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近100亿元